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以小时计算报酬的用工形式。通常来说,劳动者在同一家单位平均每天工作不超4小时,每周累计工作不超24小时。这种用工形式也能用劳动仲裁处理纠纷。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国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一些劳动争议可以用这部法律解决,像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这些事儿有了争议都算。非全日制用工虽然跟全日制用工在工作时长、发工资方式上不一样,但本质也是劳动关系。要是在非全日制用工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确认劳动关系、签订履行合同这些方面产生争议,就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不过非全日制用工有它特殊的地方。比如双方可以口头约定,不用签书面合同,而且不管哪一方,随时说不用干了就行,单位也不用给劳动者经济补偿。但这些特殊规定并不影响用劳动仲裁来处理纠纷。要是真发生了纠纷,当事人能按照劳动仲裁的流程,提交仲裁申请,保障自己该有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