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后对方不来领钱,要按款项性质采取不同办法。
要是执行款,生效法律文书已进入执行程序。法院把执行款扣划到账,对方不来领,法院一般会用电话、短信或者书面通知等方式联系,让对方在规定时间提供银行账号或来办领款手续。多次通知后对方还不领,法院可能提存这笔款项。提存后,算法院依法履行了支付义务,后续风险对方承担。
要是一般性判决涉及的款项,不在执行阶段,当事人可主动联系对方,告知判决结果和领款的事儿,商量付款方式,比如转账。对方拒绝沟通或者明确表示不来领钱,当事人可以把款项提存到公证机构。提存后,算当事人履行了给付义务,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对方承担。
不管哪种情况,当事人都得留存好相关通知记录、提存证明等材料,以后万一有纠纷,这些能当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