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里,有几种常见情形下业主或许不用交物业费。要是物业服务公司没按合同约定好好服务,像小区垃圾堆积如山、安保形同虚设,那业主就有理由暂时不交物业费。物业服务合同就好比双方签的“约定书”,物业没做到合同里的事,业主自然能“反抗”一下。
要是房子交付后一直没人住,并且符合当地规定,有些地方会支持业主少交物业费。不过各地政策不一样,有的地方要求业主提前跟物业说一声,得到同意后,就能少交一部分钱。
要是物业私自提高收费标准,超过合同规定的那部分钱,业主完全不用给。《民法典》都规定了,物业不能用停水、停电、停暖、停气这些办法催交物业费。要是物业这么干损害了业主权益,业主还能找物业算账。
要是房屋在保修期内有质量问题,本来该由开发商负责维修,要是物业因为业主没交物业费,就不帮忙联系开发商,业主在这个期间可以先不缴费。
但业主得明白,拒交物业费得有合理合法的理由,不能想不交就不交,不然可能会被物业告上法庭。业主如果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平时就得留好证据,像物业没做好工作的照片、视频,这些可都是关键时刻的“有力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