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结婚一年半提出离婚,彩礼退不退得看具体情况。按《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要求返还按习俗给的彩礼,要是有下面这些情况,法院应支持返还:一是双方没办结婚登记手续;二是办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共同生活;三是婚前给彩礼让给付人生活困难。后两种情形要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结婚一年半,要是双方已经共同生活了,一般就不符合“办了结婚登记但没共同生活”这个情形。要是不存在婚前给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女方通常不用退还彩礼。
不过,要是有特殊情况,像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短,而且彩礼金额特别大,法院会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时间、彩礼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判决女方返还部分彩礼。所以,判断女方是否退还彩礼,得结合实际情况,依照法律规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