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了居间合同后又找别人贷款,怎么处理得看合同是咋规定的,还有实际情况。要是居间合同里写明了,居间人得帮忙办特定的贷款事儿,可委托人在合同履行的时候,自己跑去找别人贷款,这就可能算违约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违约的一方要担责。具体咋担责,合同里一般都有写,可能得给违约金,或者赔偿居间人因为违约受的损失。赔偿的金额,通常得和违约造成的损失差不多,包括合同履行后能拿到的好处,但不能超过违约方签合同时能想到或者应该能想到的违约损失。
2、要是居间人没按合同办事,像没在规定时间找到合适的贷款渠道,或者没办好必要的手续,逼得委托人只能找别人贷款,这种情况下,委托人的行为可能不算违约。委托人可以拿这个理由来抗辩,还能根据合同让居间人担责。
3、要是双方对有没有违约、该咋担责有分歧,可以先商量着解决。要是商量不下来,不管哪一方,都能去法院起诉,或者按照合同里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