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里,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后,要按不同情况处理。先确定合同状态,若双方都全面履行完毕,这合同在破产程序一般不再有新的权利义务,不算清算审查重点。
要是债务人履约,相对方没完全履约,管理人能决定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决定继续履行的话,相对方得按约定继续履约,基于合同产生的债权是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若决定解除合同,相对方因解除合同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按普通破产债权申报。
对于债务人已履约部分对应的资产或权益,在合同履行中变成特定财产的,要准确界定财产性质和归属。若属于债务人财产,要纳入破产财产清算分配;若财产权属按约定转移给对方,就不列入破产财产。
处理时,管理人需遵循法定程序和要求,向债权人会议或人民法院报告合同处理情况,保障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