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当事人在特定情形下可申请法官回避。
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里,审判人员若存在以下情况,需自行回避,当事人也能用口头或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其为本案当事人,或是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二是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是和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要是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违规会见他们,当事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存在这些情形,要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是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近亲属;本人或其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
当事人申请法官回避,应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若回避事由是在案件开始审理后才知道,也能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