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先说:二十年前买的房改房、买卖合同没盖章、现在单位不承认,这事确实有风险,但没盖章不等于合同必然无效,关键看你是否已实际履行、单位是否收了钱并交付了房屋。房改房买卖当年多按政策办理,如果你已付清房款、单位开了收据、你长期居住或已办部分手续,法院一般会结合实际情况认定买卖关系成立。应对:第一,找出当年的交款收据、进户通知、水电物业缴费记录、邻居证言,证明交易真实发生且你一直占有;第二,查这套房现在产权状态,是否已具备办证条件;第三,和单位协商补签或确认,谈不拢就起诉,请求确认合同效力并判令协助办证。提醒:二十年前的房改房纠纷很常见,单位反悔多是为争拆迁或升值利益;证据链比一枚公章更重要,你实际付款和入住的事实最能说服法官,尽早把当年的所有凭证翻出来,别等单位把房处置了再争就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