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给结论——如果案件本不符合立案条件却被立了案,你作为当事人可以在程序各阶段提出异议,要求纠正。立案登记制下,法院对明显无管辖权、不属于民事受案范围或重复起诉的,本应不予登记。你可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管辖权异议;也可在庭审前书面提出本案不应受理的异议,要求裁定驳回起诉。如果已经开庭,可在法庭调查时明确主张程序违法。注意区分:是不该立还是立错了法院,前者主张驳回起诉,后者走管辖异议。若法院无视异议违法审理并判决,你可就程序问题在上诉中重点攻击。建议把异议写成书面材料入卷,避免口头提了没记录。程序违法可能影响实体结果,千万别默不作声认了。程序异议要在每个节点及时提,错过答辩期或上诉期,有些瑕疵就只能通过再审补救,难度明显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