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有些债务人在债务到期后,想通过办理离婚登记转移财产,以为这样就能躲过债务,其实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往往是没用的。
《民法典》可是给债权人撑腰的。要是债务人用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无偿转让财产等办法,随意处理自己的财产权益,又或者故意把到期债权的还款时间延长,影响到了债权人实现债权,债权人就可以去法院,让法院撤销债务人这些行为。要是债务人以特别低的价格转让财产、用超高的价格买别人东西,或者给别人的债务做担保,影响了债权人的债权实现,而且债务人的交易对象也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这些情况,债权人同样能去法院请求撤销。
如果夫妻中有一方在债务到期后,借着离婚把财产转给另一方,要是被认定是为了逃避债务,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人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这个财产转移行为。一旦法院审理后,认定这是恶意转移财产,就会判决撤销,让财产回到转移前的状态,这样债权人的钱就有希望拿回来了。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要是你是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有这种通过离婚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迹象,一定要及时收集证据,尽快去法院起诉。而作为债务人,千万别想着用这种办法赖账,好好还钱才是正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