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时用电子签字通常是有效的。《民法典》提到,签合同可以用书面、口头等形式。像合同书、信件这些能把内容实实在在呈现出来的,就属于书面形式。而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记录,能明确显示内容且可随时查看的数据电文,也被视作书面形式。
《电子签名法》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和手写签名、盖章有同等效力。要达到“可靠”标准,得满足几个条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在签名时得是签名人独有的;签名时,这个制作数据只能由签名人掌控;签名后,电子签名要是有改动,得能被发现;数据电文的内容和形式有改动,也得能被察觉。
要是电子签字不符合可靠电子签名的条件,法律效力可能会受影响。所以借款用电子签字时,一定要保存好相关电子数据,保证电子签名可靠完整,这样才能保障交易安全和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是对电子签字还有疑惑,可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