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监会使当事人失去人身自由,客观上无法依约履行合同,处理方式如下:
收监一般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构成不可抗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可根据其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要及时通知对方,减轻可能造成的损失,还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若收监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双方都能主张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没履行的终止履行;已履行的,当事人可按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请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还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要是收监不影响合同继续履行,只是当事人本人无法实施,当事人可考虑委托他人代为履行。当事人要出具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让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履行义务。
若合同另一方遭受损失,遭受不可抗力的当事人虽可部分或全部免责,但需按公平原则,适当分担对方损失。双方可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能通过诉讼或仲裁等途径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