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投标里原承租人失去优先权的情况不少。要是原承租人明确说不想要这个优先权了,比如用书面形式或者其他能证明的办法,跟招标人或者相关的人讲自己放弃优先承租权,那之后就没办法再享受这个权利。
2、原承租人没按照规定参加招投标,也会失去优先权。要是招标文件清楚写了参与投标的时间、方式这些要求,原承租人没在规定时间交投标文件,没交保证金,或者没按照要求参加开标等环节,这就相当于自动放弃了优先权。
3、原承租人租赁期间有违约行为,同样会丧失优先权。要是原承租人在租东西的时候有严重违约的情况,像欠租金很长时间,自己随意改变租赁物的用途还不改正,弄坏了租赁物也不赔偿等,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优先承租权自然就没了。
4、原承租人不符合招投标规定的其他条件,也会失去优先权。如果原承租人不符合招标文件里定的资格条件、技术标准这些要求,那优先承租权也就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