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抗诉有两种情况,不同情况申请人不同。
第一种,若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裁定有错,要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抗诉。这种情况下,申请人是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这么做是因为检察院有法律监督职能,目的是保证司法裁判公正、法律正确实施。
第二种,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若不服地方各级法院一审判决,在收到判决书五天内,可请求检察院抗诉。他们本身没有直接抗诉权,只能申请检察院行使。检察院收到请求后五天内,要决定是否抗诉并答复请求人。
另外,对于裁定,只有检察院能提出抗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没有请求抗诉的权利。要是遇到这类问题,若你是检察院,要严格依据法律监督职责,审查判决、裁定是否有误进而决定是否抗诉;若你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请求检察院抗诉,但裁定情况则没办法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