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外地时,如果被物业起诉,开庭却缺席,那会有不少不利后果。
从程序上来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要是被告收到传票后,没有正当理由却不到庭,法院是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的。这就相当于被告主动放弃了在法庭上说明事实、辩论和提供证据的权利。之后,法院只能依据物业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来确定案件事实。
在实际的判决结果上,因为被告没出庭反驳,法院很可能会认可物业提出的证据和要求。举个例子,要是物业说被告欠了物业费和违约金,被告又缺席的话,法院可能就会支持物业,判决被告支付这些费用。一旦判决生效,被告就得按照判决执行。要是不执行,物业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力采取多种执行手段,像查询、冻结、划拨被告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被告的财产等。而且,被告还可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会对被告的信用产生不好的影响,限制其高消费、出行等。
不过,如果真的因为特殊情况没办法到庭,也别慌。要及时和法院取得联系,向法院讲清楚情况,申请延期审理,这样才能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