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里,第三人分有独立请求权和无独立请求权两类,参与诉讼的方式不一样。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就是对原被告争的东西有独立的权利。要是原被告打官司的事儿会影响他对这个东西的权益,比如所有权,他就有权主动起诉,把原被告当成共同被告,开启一个新的诉讼,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虽然对原被告争的东西没有独立的权利,但是案件结果和他在法律上有利害关系。这类第三人参加诉讼有两个办法。第一,自己申请。如果他觉得案件结果可能会波及自己的权益,就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第二,法院通知。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有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且案件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就会主动通知他参加。
总之,不同类型的第三人参与诉讼的方式不同,大家要根据自身情况来,不太清楚的时候,可以找专业人士准确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