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出现不给钱的状况,在法律上会因不同情形产生不同结果。
先说协议离婚的情况。当夫妻通过协议方式离婚,并且在离婚协议里写明一方要给另一方财产补偿,或者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等费用,但该给钱的一方却没按照约定执行。从法律角度讲,这就属于违约行为。这时候,另一方可以到法院去打民事官司。要是官司打赢了,可对方还是耍赖不给钱,那就可以拿着生效的判决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调查对方的银行账户,发现有钱可以冻结、划走;名下有房子、车子等财产的,也能进行查封、扣押甚至拍卖来还钱。要是这个耍赖的人情节特别恶劣,法院还能对他罚款、关几天拘留。
再看诉讼离婚的情况。如果是法院通过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已经明确规定了财产怎么分、抚养费要给多少这样的金钱支付内容,可是该付钱的那方就是不给。这种情况下,另一方不用再重新去法院起诉,直接拿这些生效的法律文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是被执行人明明有能力还钱却坚决不还,情节很严重的话,就可能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受到刑事方面的惩罚。
法律建议就是,不管是哪种离婚方式,遇到对方不给钱的情况,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别拖着,不然可能会让自己的利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