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分居期间,如果一方不让另一方探视小孩,这其实是侵犯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下面为大家说说解决这个问题的途径。
双方先尝试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谈一谈。大家把探视孩子的时间、地点、方式等细节都摆到明面上,商量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然后写成书面协议。这样做就相当于给双方的权利义务上了个“保险”,能让探视孩子这件事顺顺当当的,还能避免矛盾越来越大。
要是自己商量不下来,就可以找第三方来帮忙调解。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这些组织,都能在中间说和,帮着双方达成关于探视权的协议。他们比较中立,说不定能让事情有转机。
要是前面两种方法都行不通,那拥有探视权的一方就可以去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没离婚分居时,基于亲情关系,也有合理探视孩子的权利。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探视的时间、方式等。
要是对方不按照法院的判决让你探视孩子,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那些不配合的人采取拘留、罚款等措施,不过不会对孩子的人身进行强制执行。
法律建议:在遇到这种情况时,不要冲动行事,尽量先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问题,这样对孩子的影响也小。如果要走法律程序,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来证明对方不让你探视孩子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