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甲方)
居间方:(乙方) 居间人:
1、甲方委托居间方将位于 市 区 代理出售。有 等证件, 产权证人姓名 土地面积
容积率 , 土地性质 。 拿地时间 , 产权 年 该土地 预售价为 元(人民币:) 。备注:
2、乙方负责该房屋广告、咨询、宣传,介绍客户,促成买卖双方达成协议。
3、甲方委托出售的土地信息,必须真实,无产权争议。若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给乙方造成 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凡是乙方介绍给甲方的买方客户,不论时间长短,甲方(或甲方委托他人)与乙方的买 方客户私下达成买卖协议,均视同成交。 买卖双方谈成, 甲方收到定金后, 甲方应向乙方支 付 居 间 劳 务 费 , 劳 务 费 按 土 地 成 交 价 的 %支 付 元 (人 民 币:)劳务介费一次性付清。若遇违约私下达成买卖协议,由甲方向乙方双倍 地支付居间劳务费。
5、甲方如若不在本地, 可由乙方代收定金(或诚意金) ,乙方需妥善保管定金(或诚意金) , 并向买主开具收据且告知甲方。
6、如不属中介介绍、联系的买方与本中介无关。
7、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应,必须依照《合同法》条款执行,以上条款望甲乙双 方共同遵守,违约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申请本地法律仲裁。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做备查。
备注:
卖方: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