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之间互相提供资金,这类协议是否有效,要看具体情况。
如果企业之间是为了生产、经营才签订民间借贷合同,且不存在法定无效的情况,那协议就是有效的。法定无效情形有这些:从金融机构套取贷款再转借给其他企业;用从其他营利法人处借来的钱、从本单位职工集资来的钱,或者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取得的资金转贷;没拿到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为赚钱向不特定的社会对象提供借款;出借人明知借款人借钱是去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还把钱借出去;合同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
要是企业打着借贷的旗号向职工非法集资、非法向社会集资,或者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那借款协议就是无效的,因为这些行为扰乱金融秩序,违反了金融法规。此外,企业若把拆借资金作为主要业务或者主要利润来源,协议也可能无效,毕竟非金融机构没有从事金融业务的资质,开展资金拆借业务超出了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