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可撤销信用证到期却没交单的情形下,有几种解决办法可供参考。
先试试和开证申请人商量。跟对方说清楚没交单的缘由,看能不能让对方答应延长信用证的有效期和交单期。要是开证申请人同意了,还向开证行提出修改申请,只要开证行审核通过并发出修改通知,受益人就能在新规定的时间内交单。
倘若协商没用,那受益人就得自己担责了。没在规定时间交单,开证行就不会再管付款的事儿。这时,受益人得依据基础交易合同向买方维权。可以要求买方付款,如果买方不答应,就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像仲裁或者诉讼来解决问题。注意在处理时得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是按合同履行了义务,以此要求买方支付货款。
要是因为不可抗力等特殊因素才没交单,受益人可以收集好相关的不可抗力证明材料,和开证行、开证申请人沟通,看能不能基于公平原则让信用证继续有效,从而完成后续的交单付款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