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证实被执行人用了他人银行卡,可以从下面这些途径入手。
先来说收集证据这方面。银行交易记录很重要,你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然后拿着这个调查令到对应的银行去调取该银行卡的详细交易流水。看看这些资金往来有没有和被执行人密切相关的特征,像有没有和被执行人经营业务有关的款项进出,或者和被执行人日常消费习惯一致的支出记录。
再就是留意被执行人的行为表现。平时多观察他的消费行为,如果发现他的消费场景、消费水平和他名下资产对不上,但却和他人银行卡的交易情况相符,这就能作为辅助证据。就好比被执行人生活很奢华,可名下没足够的钱支撑,但他人银行卡却有很多高档消费支出。
还有就是从证人证言去突破。要是有知道被执行人使用他人银行卡情况的证人,可以请他出具证言。不过这个证人得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证言内容也要真实可靠,而且证人要能出庭接受双方当事人和法庭的询问。
最后还能借助技术手段。比如可以申请对通信记录、网络聊天记录等进行调查,看看里面有没有关于使用他人银行卡的相关信息。一旦你掌握了相关证据,得赶紧提供给法院,这样能促使法院更有效地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