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年多后,想撤销离婚协议书可不像一般事儿那么容易,法院通常不会随便就这么做。不过,要是有特殊情况,那还是有机会的。
法律规定,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对财产分割有意见,想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得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能撤销的事儿起一年内去行使这个撤销的权利。要是到法院打官司,法院要是没发现签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骗、强迫等情况,就会直接驳回起诉。
要是已经离婚一年多了,这一年的撤销权行使时间一般都过了。但也不是完全没转机,要是有证据表明,离婚时对方用了欺骗、强迫等手段,而自己最近才知道或者按照常理应该知道这个事儿,而且知道的时间还没超过一年。这种时候去法院起诉撤销协议里的财产分割条款,法院有可能受理,然后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审理。
不过得注意,离婚协议书里涉及婚姻关系解除的部分,一旦生效就没办法再撤销了,这就像泼出去的水,收不回来了。所以,离婚一年多能不能撤销协议书,主要就得看是不是有法律规定能撤销的事儿,以及撤销权是不是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行使的。
给大家提个法律建议,离婚时签订协议一定要谨慎,看清楚里面每一项内容。要是事后发现有问题,尽早收集证据,在规定时间内去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