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之前受了工伤,被鉴定为十级。过了十年之后被单位辞退,这种情况下赔偿情况会因不同情形而有所不同。
如果用人单位是因为劳动者存在过错,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单位不用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不用额外给予工伤赔偿。比如说劳动者严重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因为工作严重失职,给单位带来了重大损失等情况。
2、要是用人单位没有正当理由就把劳动者辞退了,这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得支付两倍的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的计算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来定的,工作每满一年,单位就要给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来算;不满六个月的,单位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这里提到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另外,由于该职工之前有十级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要是职工自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自然终止,又或者是职工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工伤保险基金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则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补助标准每个省规定得不一样。所以,即便已经过去了十年,职工被辞退的时候,依旧能够主张这两项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