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里,很多人不知道聊天记录其实能在法庭上当作证据,它属于电子数据类证据。简单来说,电子数据就是像电子邮件、网上聊天、短信这些在电子设备里存着的信息。
但聊天记录要成为有效的法庭证据,得满足一些条件。一是真实性,也就是聊天记录得是真的,没被人改过。要证明这点,可以拿出聊天软件所在的手机等原始设备,再结合聊天时间等方面确定它是真的。比如有时候遇到买东西没收到货的纠纷,拿出手机上和卖家的聊天记录,从下单到催发货的完整内容在原始手机里,就能说明真实性。
二是关联性,聊天记录得和案子的事儿有关系,能说明案子的关键情况。还拿购物来说,如果因为质量问题和卖家理论,相关的聊天内容能证明产品有问题,这就和案件有关联。
三是合法性,取得聊天记录的方法得合法,偷偷潜入对方账号去获取就是不合法的,这种记录不能当证据用。
而且单一的聊天记录作用有限,需要和其他证据一起,组成完整的证据链,才能更好证明主张。所以提交聊天记录当证据时,最好把手机等原始载体带上,还可以去做证据保全和公证,这样证据更有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