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里,被告可以选择不参加庭审,但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要是被告收到传票传唤,没有正当理由却拒不出庭,或者没经过法庭允许就中途退庭,法院能进行缺席判决。也就是说,被告不出庭,法院会审查原告给出的证据和陈述,然后作出判决。因为被告没出庭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自己的观点和主张可能没法充分表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就会比较难,很可能会拿到对自己不利的判决。
不过,在一些特定案件中,被告一定要到庭。像涉及赡养、抚育、扶养义务的案件,还有不到庭就查不清案情的案件等,如果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却拒不出庭,法院可以拘传被告,强制其到庭参加诉讼。
因此,被告接到法院传票后,要根据实际情况慎重决定是否出庭。要是有特殊情况没法按时出庭,得及时和法院沟通,申请延期审理等,防止因没出庭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尽量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