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伙做生意时,合伙协议里规定不能挖客户的条款一般是有效的。从法律层面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伙协议属于合同范畴,只要协议是合伙人真实意愿的体现,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协议条款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挖客户这一规定,是合伙人对自身商业利益的保护,符合意思自治原则。
从商业角度看,合伙人合作期间会共享客户资源等商业秘密和信息。要是允许一方随意把客户挖走,会损害其他合伙人利益,破坏合伙关系的公平与稳定。这种约定有助于合伙组织正常运营,维护市场秩序。
不过,要是该条款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受损害的一方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比如条款限制一方正常开展业务,让其几乎无法经营。所以,多数情况下合伙协议规定不能挖客户有效,但要是有显失公平等可撤销的情况,它的效力就可能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