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不是固定的,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一般来说,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不能超过两个月。
要是案情复杂,到两个月期限满了还没侦查完,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获批后能延长一个月。像交通非常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前面说的期限到了还没侦查完,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两个月。
如果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按前面规定延长了期限,到时候还是不能侦查终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能再延长两个月。
另外,侦查的时候发现犯罪嫌疑人还有其他重要罪行,从发现那天起,按照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要是犯罪嫌疑人不交代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清楚,得先调查他的身份,侦查羁押期限从查清他身份那天开始算。所以,逮捕后的羁押期限最长是多久,得看具体案情,符合法定情形时,羁押时间会比较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