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房时,很多人可能想着绕过中介直接和房东租,觉得能省一笔中介费,可这里面其实藏着法律风险。通常来讲,要是和中介签了看房协议这类服务合同,合同里一般都会有禁止“跳单”的条款。啥是“跳单”呢?就是你用了中介给的房源信息和机会,却绕过中介直接和房东签合同。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你接受了中介的服务,利用他们给的交易机会和服务,却绕过中介自己和房东签合同,那你就得给中介支付报酬。比如说,你通过中介知道了某个房源还去看了房,之后为了不付中介费,私下和房东签了租赁合同,这种做法既违反了合同约定,也不符合诚实信用原则,中介是有权利让你付报酬的。
但也有特殊情况。要是这个房源信息不是中介独家提供的,你是通过其他公开合法的途径知道了这个房源,而且没用到中介的独家机会和服务,那你私下找房东租房就不算“跳单”,也就不用给这个中介付报酬。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租房前,仔细看看和中介签的合同,弄清楚“跳单”条款的具体内容。如果想自己找房东,先确认房源信息的来源。要是不确定,最好和中介沟通清楚,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