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七岁孩子在学校被同学踢脖子,第一时间就医并固定证据,之后按“侵权人监护人赔偿加学校按过错担责”的路径处理。先讲责任: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八周岁)在校受人身损害,学校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即学校要证明自己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否则担责;同时,直接侵权的未成年学生的赔偿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你孩子七岁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踢人者的家长是首要赔偿主体,学校若没尽到看管义务也要按过错比例赔。操作:立即带孩子到医院检查(脖子伤情不能大意,排除颈椎损伤),保存病历、票据;向老师、班主任报事并要求调取监控、写事情经过;与对方家长和学校协商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列侵权学生监护人和学校为共同被告。提醒:不要在家长群里只情绪化争吵,关键是拿到监控和书面记录;若伤情较重构成轻伤以上,可报警追究对方监护人及可能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