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你有权取回属于你自己的证件和死亡证明,儿子无权一个人独占,可以协商,协商不成依法索要。先说道理:死亡证明、户口本这些重要文书,属于家庭共有、用于处理后事和继承的关键凭证,你作为配偶当然有权持有和使用。如果后面要办继承、注销户口、领取抚恤金,都必须用到。可以尝试的途径:一是先和儿子好好沟通,说明你需要这些证件去办理相关手续;二是如果他拒绝,可以请居委会、村委会或者人民调解组织介入调解;三是如果涉及继承争议,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遗产并返还相关证件;四是死亡证明万一丢了,也可以到原来出具的机构补办。提醒一句,银行卡、房产证这类重要证件,也应当在继承过程中一并清理处理,建议你先列个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