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并非一定要一方承担孩子全部抚养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要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费用多少和期限长短,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要是双方商量好了,一方愿意承担全部抚养费,而且不会损害孩子合法权益,法律是认可这种做法的。像双方可以在协议里规定,一方承担全部抚养费来换取某些补偿或让步。
若协商达不成一致,法院判决时以“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合法权益”为原则,综合考虑父母经济状况、孩子实际生活需求等因素。正常情况下,法院不会判一方承担全部抚养费,而是让双方共同履行抚养义务。不过,要是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经济条件好,能充分满足孩子的生活、教育等需求,而另一方确实没能力支付,法院也可能支持一方承担。
另外,如果后来情况有变,原本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独自负担不了,孩子有权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