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常来说,附带民事诉讼得建立在刑事诉讼成立的基础上。附带民事诉讼指的是,司法机关在办刑事案件过程中,一边解决被告人要承担的刑事责任,一边顺带着解决被告人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开展的诉讼。说白了,它本质就是附在刑事诉讼上的民事诉讼。要是刑事诉讼不成立,那基于犯罪行为提赔偿的附带民事诉讼也就没了。
2、不过也有特殊情况。有些案子里,行为人做的事不构成犯罪,可给被害人造成了物质损失,这时被害人能在刑事诉讼里单独发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就拿那种情节特别轻微、没什么危害,不被认定为犯罪的案子来说,可能刑事诉讼就不继续进行了,但被害人想要民事赔偿,还是能通过独立民事诉讼程序去解决。
总的来讲,附带民事诉讼一般要刑事诉讼成立才行,但不是绝对的。碰到特殊情况,被害人也能通过独立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民事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