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席审理时,证据认定得按法定程序和规则来。先说关联性审查,法院会看证据跟案件事实有没有关联。只有和案件存在逻辑联系、能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才有用。就像在合同纠纷里,涉及交易的合同原件就和案件有关联。
合法性也是认定证据的重点。证据的形式、收集方法等都要符合法律规定。要是用非法手段收集证据,像通过暴力、威胁得到的证人证言,就不能拿来认定案件事实。
真实性审查也很关键。法院会从证据的来源、内容等多个方面去判断。对于书证、物证,会核实是不是原件、原物;要是视听资料,会审查有没有剪辑、篡改。要是一方提交的书证是复印件,还没办法和原件核对,那这个证据的证明力就会受影响。
具体采信证据的时候,能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直接证据,证明力通常比间接证据大。要是有多个证据证明同一事实,法院会综合判断。要是一方提供了好几个能形成完整证据链的证据,那这些证据的证明力往往更强。另外,法院会按照高度盖然性标准来,当一方的证据能证明案件事实发生有很大可能性时,就可以认定这个事实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