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结算超出概算,可按这些步骤处理。
先全面分析超概算原因。常见原因有设计变更使工程量增加、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不可抗力等。要是设计变更引起的,就得审查变更有无必要和是否合理,看是否履行了规定的变更审批程序。而要是材料价格波动,就查看合同里关于价格调整的条款。
接着依据不同原因采取对应措施。若建设单位自身要求变更设计,得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对变更部分重新评估和预算,明确费用增加由建设单位负责,同时调整概算并报原审批部门批准。要是施工单位擅自变更施工方案导致超概算,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建设单位能依据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
若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因素导致超概算,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可协商分担费用。根据公平原则,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双方承担比例。
若超概算幅度较大,建设单位要及时向原概算审批部门报告,说明详细情况和原因,按规定程序申请调整概算。等审批部门审核通过后,按调整后的概算执行竣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