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债务人恶意赠与以逃避债务,债权人有办法维护权益。
债权人能行使撤销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是债务人用放弃债权、债权担保,或者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处分财产权益,又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债权人能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不过,得满足一些条件,一是债务人存在恶意赠与行为,二是该行为影响了债权人债权实现。而且,债权人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要是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都没行使,撤销权就没了。
债权人还能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债务人的赠与行为无效。法院审理后,若认定债务人是恶意逃避债务,会判定赠与行为无效,受赠人要返还财产,这些财产会用于偿还债务。
此外,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恶意赠与时,要及时收集证据,像赠与合同、财产转移记录等,这样后续走法律程序,才能更好地支持自己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