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结束后,当事人还能申请财产保全,这就叫执行前的财产保全。当诉讼结束,裁判文书也生效了,但对方却不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在正式进入执行程序前,为了防止债务人把财产转移、藏起来,导致生效法律文书没办法执行,当事人就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不过,申请执行前的财产保全是有条件的。首先,得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转移、隐匿、变卖财产这类行为,这些行为可能会让生效法律文书没办法执行,或者执行起来很困难。另外,申请人得提供担保,如果不提供担保,法院就会裁定驳回申请。
法院收到申请后,会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要是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就会马上执行。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之后,要在法定的时间内依法申请执行,要是不这么做,法院就会解除保全。
这里要提醒大家,很多人可能会误以为只要诉讼结束了,不管对方有没有转移财产的迹象,都能随意申请这类财产保全,这其实是不对的,一定要满足前面提到的条件才行。而且提供担保这一步可不能忽视,不然申请就会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