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债,未缴出资的股东可能要担责。根据《民法典》和《公司法》,当公司还不上债时,没履行或没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要在没出资本息的范围内,对公司还不上的债务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要是有好几个未缴出资的股东,他们可能得共同对公司债务负责。
那债权人想让这些股东担责该怎么做呢?可以通过打官司解决。债权人得先准备好证据,证明公司有债务且还不清,以及股东没缴出资。像公司章程、股东出资协议、公司财务报表、债务合同这些,都可以当作证据。
打官司时,债权人要把未缴出资的股东一起列为被告,让法院判他们担责。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和证据来审理,如果认定股东没履行出资义务,就会判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责任。
要是股东对判决结果不服,上诉了,案件就会进入二审。要是股东不执行生效判决,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届时,法院会冻结股东账户、查封财产,逼迫股东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