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多年后能不能索要精神损失费,得看具体是啥情况。从法律角度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规定,要是在离婚的时候,有一方犯了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这些大错,没犯错的那一方可以要求对方给损害赔偿,这里面就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要是没犯错的一方主动去法院起诉离婚,还想让对方赔精神损失费,就得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一块儿提出来。要是这没犯错的一方是被告,本来不想离也没提赔偿的事儿,那离完婚之后还能再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要是一审的时候没提,二审又想提了,法院会先试着给双方调解调解。要是调解不成,就会让当事人离完婚后再去起诉。
不过要注意,一般来说,离婚好几年之后才提出要精神损失费,这时候很可能已经过了普通的诉讼时效。要是对方拿诉讼时效这事儿来跟你抗辩,法院大概率不会支持你的要求。但也有特殊情况,要是有一方一直藏着自己的重大过错,过了好几年另一方才发现,那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就从知道对方犯错那天开始算,这时候去打官司要精神损失费,就有可能得到法院支持。
法律建议就是,离婚的时候如果觉得自己受委屈了,有精神损害需要赔偿,最好尽快在合适的时间提出来,办个手续让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要是之后才发现对方有隐藏的过错,也别慌,要及时收集证据,在有效的时间内去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