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第三人撤销之诉会带来程序和实体两方面的后果。
程序上,立案后,原裁判、调解书原则上不中止执行。不过,要是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决定对生效裁判、调解书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就另当别论。法院会审理该诉讼,要是第三人拿出的证据能证明原判决、裁定、调解书部分或全部内容有误,还损害到其民事权益,法院就会改变或撤销原生效法律文书的错误部分。诉讼结果有两种,请求成立,法院改变或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请求不成立,就驳回诉讼请求。这对原审当事人也有影响,他们可能要花时间和精力参与新诉讼,还可能面临原裁判被改变或撤销,重新确定权利义务关系。
实体上,如果撤销之诉成功,原生效法律文书中涉及第三人权益的部分会被撤销或改变,重新确定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比如原判决把某项财产判给一方,第三人通过撤销之诉证明自己对财产也有合法权益,法院最终可能判该财产由原当事人和第三人按比例共有。
建议当事人在发起第三人撤销之诉前,充分收集证据,证明原法律文书存在错误且损害自身权益。参与诉讼时,要积极配合法院,按要求提供材料和陈述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