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犯罪案件里,就算没有诉讼代表人,通常也不能直接撤回起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当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不出庭时,得按下面的情况分别处理。要是诉讼代表人是被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没有正当理由还不出庭,就可以强制其到庭;要是因为客观原因没办法出庭,或者找不到人了,那就得让检察院另外确定一个诉讼代表人。要是诉讼代表人是被告单位其他人员,也得让检察院另外确定一个代表人出庭。
2、如果要撤回起诉,依据法律,在法院宣告判决之前,检察院要是想撤回起诉,法院就得审查撤回起诉的理由,然后决定准不准许。一般是由检察院向法院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并且说明合理的撤回理由,像证据不足、对事实的认定出现大错误等。接着法院会审查这个申请,要是觉得理由合理,就会裁定准许撤回起诉;要是觉得理由不充分,可能就不准许撤回。所以说,单位犯罪时缺少诉讼代表人,这不是撤回起诉的法定理由,得按照法律规定处理诉讼代表人的问题,并且遵循撤回起诉的法定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