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人有下面这些情形会失去继承权。
首先,要是故意杀害被继承人,这可是严重违背人伦道德和法律底线的事。不管最后有没有成功把被继承人杀死,都会丧失继承权。
其次,为了争夺遗产去杀害其他继承人,这种行为动机就是为了遗产,主观恶性特别大,肯定会导致失去继承权。
还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且情节严重的,也会丧失继承权。这里说的遗弃,就是有扶养的责任却拒绝去做;虐待就是长时间用各种手段折磨被继承人。至于情节算不算严重,得综合各方面来判断。
另外,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并且情节严重的,也不能再继承遗产了。因为遗嘱是被继承人表达自己意愿的东西,这些行为破坏了遗产分配的公平公正。
最后,用欺诈、胁迫的手段,让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且情节严重的,会丧失继承权,毕竟这违背了被继承人的真实想法。
不过呢,要是继承人有遗弃、虐待被继承人等情况后,真的有悔改表现,而且被继承人原谅了他,或者事后在遗嘱里还是把他列为继承人,那这个继承人就不会丧失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