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进了看守所并不意味着就一定会被关押到底,在法律规定的多种情形下是有可能被放出来的。
要是被拘留的人,经过公安机关的详细审查,发现原来这拘留就不应该发生,那这人马上就能被放出来,而且还会拿到一份释放证明。就像有时候公安机关抓人时证据不太够,后来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当事人根本就没干违法犯罪的事儿,那肯定得按照法律规定把人放了。
被逮捕的人也有机会出来。在侦查、审查起诉这些阶段,如果检察院觉得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很轻微,造成的危害也不大,根本就不算是犯罪,或者是证据不够没办法起诉,就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时候嫌疑人就能恢复自由了。
还有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这两种情况。要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这种刑罚,或者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这些措施不会有社会危害性,那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这样就能暂时离开看守所了。
最后,如果法院判决这人无罪,或者免予刑事处罚,那看守所自然会依法把人放出来。不过到底能不能放出来,还得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还有各种证据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判断。
法律建议:如果身边有人进了看守所,家属要及时了解案件进展,必要时可以咨询律师,看是否能满足取保候审等条件,帮助亲人尽早恢复自由。同时,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提供真实的情况和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