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现特定情形,案件就得移交给司法机关。要是在行政执法期间,发现当事人的所作所为有犯罪嫌疑,那行政机关就得把案件转到司法机关。就拿市场监管执法来说,如果查到经营者制假售假,并且达到了刑法里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标准,必须得移送。判断是不是达到犯罪标准,主要参考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像诈骗罪,诈骗了公私财物,达到一定数额就属于犯罪,遇到这类案子行政机关要移交给司法机关。
2、刑事诉讼活动也存在案件移送的情况。司法机关要是发现接手的案子不在自己管辖范围内,就得把它移送给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比如说基层法院接了一个案子,后来发现这案子属于中级法院管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就得移送出去。司法机关在办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还涉及其他司法机关管辖的罪名,也会移送相关线索或者案件。还有一些自诉案件,如果出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况,公安机关会介入,把案件当作公诉案件处理,相关部门也会进行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