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时有没有利用职务便利,可以从下面这些方面来考量。
先说说职权范围。得看这个人是不是用了自己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权力,又或者利用了和自己职务有隶属、制约关系的其他人的权力。就拿企业来说吧,管理人员要是利用了对项目审批、物资采购的决定权,给别人谋取利益还收了财物,这就很明显是利用了自己职务范围内的权力。
再就是职务影响力。就算没有直接的决定权,但是靠着职务形成的影响力,让别人给请托人提供便利,自己收好处,这样也能认定是利用职务便利。打个比方,普通员工虽然没有决策权,但是因为和上级熟,就在项目里给别人说情,然后收了财物。
还有和职务行为的关联性。受贿行为得和这个人的职务活动有内在联系才行。要是受贿行为跟职务行为一点关系都没有,那就不能认定是利用职务便利。比如说,员工在业余时间用自己的个人技能给别人提供服务,拿到了报酬,这就不属于职务受贿。
在实际当中,得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全面、综合地分析这个人的行为和职务之间的关系,这样才能判断到底有没有利用职务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