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遭遇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其所在单位要在事故伤害发生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30天内,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是有特殊情况,经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间能适当往后延长。
若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这段时间里,符合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就要由该用人单位来承担。
如果用人单位没按规定去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也就是说,当企业超过30天没申报工伤时,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能在1年的期限内,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以后,除了申报期内的费用由单位支付外,符合规定的其他工伤待遇,会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分别承担。这里要注意,职工和企业都要及时关注工伤认定时间,不然可能会损害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