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仲裁能让案件不适用专属管辖。专属管辖就是法律硬性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子只能归特定法院管,其他法院没权力管。不过仲裁和诉讼是两种不同的解决纠纷办法。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要是当事人想用仲裁来解决纠纷,得双方都愿意,还得签仲裁协议。只要仲裁协议有效,就说明当事人商量好了,要用仲裁而不是诉讼来解决纠纷。要是有有效的仲裁协议,那法院对这些纠纷就没管辖权了,就算是有专属管辖权的法院也不能受理。
3、而且仲裁施行一裁终局,不依靠法院的审判体系。这让仲裁在解决纠纷时比较独立,当事人选了仲裁,案子就按仲裁程序来审,不受法院专属管辖的限制。但要注意,仲裁协议得符合法定要求才有效,要是仲裁协议无效或者失效了,那纠纷还是得由有管辖权(包括专属管辖)的法院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