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官司的时候,交了案件受理费后又决定撤案,费用一般是能退的,不过具体情况得具体分析。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如果是通过调解把案子了结了,或者当事人自己申请撤案,那案件受理费就会减半收取。
简单讲,当事人申请撤案,法院也准许了,那法院会退还一半的案件受理费。但退费不是自动完成的,需要走一定的程序。当事人得向法院提交退费申请,还要按照法院要求,把缴费凭证、撤诉裁定书这些材料给法院。等法院审核通过,才会按规定办理退费。
不过,有两种特殊情况得注意。一种是,如果案件立案的时候是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立案时受理费已经减半收了,那撤案的时候就不再退费了。另一种情况是,案子判决结果是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当事人各自该承担多少诉讼费用,撤案时的退费也按这个规定来。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要是打算撤案,最好先了解清楚自己的案子适用什么程序,之前受理费是怎么收的。然后及时和法院沟通,按要求准备好退费材料,这样才能顺利拿到该退的费用。总之,交了受理费后撤案能不能退费、退多少,要结合案子实际情况和法院规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