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伤期间工资计算主要涉及停工留薪期工资和伤残津贴。
停工留薪期内,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会变,由所在单位每个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通常是指工伤职工在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收入,像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这些都包含在内,但加班工资不算。要是职工工作还不满12个月,那就按实际工作的月数来平均计算。一般来说,停工留薪期不会超过12个月。不过要是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是可以适当延长的,但延长时间不能超过12个月。等工伤职工评定了伤残等级后,原来的待遇就会停发,开始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如果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一到四级伤残,会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每个月发放伤残津贴。一级伤残是本人工资的90%,二级是85%,三级是80%,四级是75%。要是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会保留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合适的工作。要是难以安排工作,用人单位就要每个月发伤残津贴,五级伤残是本人工资的70%,六级是60%,同时用人单位要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所以,工伤工资计算得结合具体的工伤情况和伤残等级,按照法律法规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