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供应商交易后,要不要把钱还给对方,得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若双方签了合法有效的合同,一切按照合同规定来。要是收货后发现货物质量不达标,按合同约定能退货退款,把货退回去,就不用给供应商钱了。但要是自己这边违约,像没按约接收货物,可能不但得把货款还给供应商,还得承担违约责任。
没签书面合同的,按《民法典》里公平、诚信等原则来。要是供应商已经完成主要任务,自己也收下了货物,通常就得支付相应货款,不存在退还已付货款的问题。要是供应商没履行义务,自己却提前付了款,那可以要求对方返还。
要是存在欺诈、重大误解等可撤销交易的情况,受损害一方能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合同撤销后,基于这份合同拿到的财产就得返还。总之,是否还钱给供应商,要综合实际交易情况、合同约定等来判断。遇到复杂情况拿不准时,建议找专业人士进一步咨询。